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醉驾、肇事逃逸,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无论哪条,不可谓不严重,然而杨某峰一人竟敢同时实施了这些交通违法行为,这让查获杨某峰的民警“瞠目结舌”。
2018年8月27日下午17时许,杨某峰赶庙会并在庙会处喝酒,之后,杨某峰驾驶蒙K44**5小型轿车在榆阳区麻黄梁镇榆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榆西路31KM处与曹某芳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曹某芳受伤,肇事后杨某峰没有第一时间下车抢救伤者或者打电话报警,而是驾车逃离肇事现场。醉驾致人受伤岂能一逃了之?在交警三大队民警的全力侦破下,于当晚就将肇事逃逸驾驶人杨某峰抓获归案。真可谓:“莫侥幸,侥幸必露馅;莫逃逸,逃逸必被抓”。
经查,涉案驾驶人杨某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同时检出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04.1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后又发生交通肇事并且逃逸。随后,在事故民警进一步调查下得知,杨某峰在2012年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并且其在明知蒙K44**5已达报废标准的情况下依然购买该车辆驾驶使用。触碰交通法律红线,终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涉案人杨某峰不知悔改,知法犯法,终酿大错。虽然杨某峰在榆阳区看守所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并且一再表示他对不起自己的家人,尤其对不起马上临产的妻子,但是,等待他的仍然将是法律的惩处。
目前,驾驶人杨某峰的案例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窦豆)
编辑: 高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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