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交警三大队查获一起毒驾违法行为

2018-09-19 18:03:54  来源:各界导报—各界新闻网  


[摘要]  近日,榆林交警三大队查获一起毒驾违法行为,9月2日上午,交警三大队金鸡滩中队接到大队指挥室警情指令,查找涉嫌毒驾驾驶人驾驶的车辆晋L33**X重型半挂车。中队民警接到指令后...

  近日,榆林交警三大队查获一起毒驾违法行为,9月2日上午,交警三大队金鸡滩中队接到大队指挥室警情指令,查找涉嫌毒驾驾驶人驾驶的车辆晋L33**X重型半挂车。中队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出警在204省道展开拉网式排查,最终在204省道149km+500m 处发现该重型半挂车。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刘政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该半挂车始终没有停车迹象反而径直驶入了金鸡滩煤矿。金鸡滩煤矿进出车辆须持有通行证方可通行,晋L33**X重型半挂车被迫停了下来,且司机与乘员都已下了车,金鸡滩中队指导员艾喆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当被问道谁是驾驶员时,文*矢口否认,且车上乘员都称自己不是该车驾驶员。民警随即与大队指挥室取得联系,通过视频专网调取了晋L33**X重型半挂车进入煤矿前后的照片,分析比对后确认副驾驶座位的靳*宁是该车驾驶员。

  在铁的事实面前靳*宁终于承认是他驾驶晋L33**X重型半挂车,并称为逃避检查民警几次示意停车他都没有停车,当开进金鸡滩煤矿后就赶紧与副驾驶座位上的文*互换位置。在靳*宁讲话的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他说话含糊不清,精神萎靡不振,随即将驾驶员靳*宁带往全鸡滩派出所进行快速吗啡尿液检测,经现场检测靳*宁尿液的检测样本呈“阳”性。经查:靳*宁,山西省乡宁县人,涉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晋L33**X重型半挂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靳*宁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实施强制戒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靳*宁处以罚款1600元处罚。

  文*,山西省乡宁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文*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榆林交警支队三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毒驾比酒驾危害更大,驾驶员必须远离。驾驶员在吸食毒品之后,人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出现妄想、幻觉,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力,驾驶时的方向感、距离感、时间尺度都发生错乱,识别道路交通情况能力急速下降,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危及公共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比“酒驾”造成的后果更严重。希望广大群众“拒绝毒驾、珍爱生命”。同时,切勿将车交与无证人员驾驶,一经查获,不仅无证人员要受到处罚,交无证人也将会受处罚。

  (白玉凤)

编辑: 高三宝

相关热词: 查获 毒驾 违法
分享到: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

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版权均属各界新闻网所有,任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界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2020 g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备130082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