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农发行回应8000万元专项贷款情况

2018-06-04 15:21:48  来源:三秦都市报  


[摘要]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越奋刚)6月1日下午,三秦都市报记者从榆林市委宣传部获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榆林市分行(以下简称榆林农发行)对近日部分媒体有关该行8000万元农村流通体系...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越奋刚)6月1日下午,三秦都市报记者从榆林市委宣传部获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榆林市分行(以下简称榆林农发行)对近日部分媒体有关该行8000万元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中长期贷款问题的报道做出回应。经上级行专项核查小组对该笔贷款全面核查,该笔信贷资金全部投向了综合粮食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也未发现信贷资金用于职工分红和转贷情况。

    上级行成立专项核查小组全面核查

    三秦都市报记者在这份《关于榆林市汇丰粮食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8000万元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有关问题的报告》中看到,部分媒体发表该行向榆林市汇丰粮食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公司)发放8000万元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中长期贷款问题的稿件后,该行及时向省行党委进行了专题汇报,总、省行党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专项核查小组对该笔贷款进行了全面的核查,通过查询信贷资料,走访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等方式方法,对信贷资金的投向及支付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

    信贷资金全部投向了粮食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经对榆林市发改委、规划、城建等部门对该项目的立项及建设规划批复的查询,虽然项目建设规模及功能不断调整扩大,但粮食批发市场的功能始终未变。经向榆林市高新区管委会函询,2018年5月18日,榆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向榆林农发行回函答复:“2012年9月17日,榆林市汇丰粮食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的《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10800201200281/4号),项目名称为:榆林市汇丰粮贸商厦,其功能为商业、餐饮等,商业部分含综合粮食批发市场功能。”

    汇丰公司与丰庆公司签署的汇丰粮食商厦合作协议中也明确约定“汇丰公司在项目变更建筑设计方案的同时进行招商,裙楼卖场必须保证足够面积的粮油批发市场,塔楼部分必须保证粮食管理交易的服务功能”,并约定“任何一方都不能挤占挪用项目专用建设资金”。

    该行发放的8000万元贷款仅占该项目中标价的26%,占已完成项目投资的29%;经进一步核查,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查询,该行信贷资金全部投向了综合粮食批发市场建设项目,2015年以来企业已归还贷款2056.5万元,目前贷款余额5943.5万元。

    未发现项目贷款用于职工分红和转贷的问题

    从该行贷款支付环节看,信贷资金用于购买电梯、钢材等工程款,经对汇丰公司在该行开立账户的核查,没有发现信贷资金用于职工分红和转贷的记录。通过对汇丰公司2012年10月至2017年现金账的核查,共支付现金211万元,也未发现信贷资金用于职工分红和转贷情况。

    为进一步了解汇丰公司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省行专项核查组还与汇丰公司现任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同时,通过汇丰公司与丰庆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均证实农发行8000万元贷款用于该项目建筑材料的采购,不存在项目贷款用于职工分红和转贷的问题。

编辑: 高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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