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交大队榆绥中队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行动方案》、《全省高速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支队《贯彻落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5月1日以来,榆绥中队积极开展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共查处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8起,准驾不符1起。
5月24日晚,榆绥中队依法查获一起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重点违法行为。经调查,违法行为人陈某,陕西米脂籍人,驾驶陕KT72XX小型轿车由榆绥高速公路榆林南入口驶入高速,20时许在镇川出口驶出高速时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检查驾驶证时发现该陈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颜色及数字不正常,随即通过警务通查询比对,确认陈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经过进一步询问,陈某承认其所持的机动车驾驶证是2011年在山西省保德县托人给办理的,自己对驾驶证的真伪毫不知情,但陈勇已构成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及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对陈勇处以6500元罚款,执行行政拘留10日。(郑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