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75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178件,立案1341件,处分1272人。处分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164人,一般干部210人。
监察委成立后共立案135件172人,给予监察对象政务处分166人,采取留置措施8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30人。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90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628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7.3%;第二种形态1107人次,占28.3%;第三种形态102人次,占2.6%;第四种形态69人次,占1.8%。
【榆小纪评说】
高压惩治腐败容不得“一蒿松劲”
半年内市纪委监委网站和微信公布了榆林粮库原主任白正龙、副主任王保卫、横山区老龄办原主任李养能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等一批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县处级干部和乡科级干部一千八百余人,移送司法机关近四百人,持续释放出纪检监察机关对贪腐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
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胜利,全党同志、全体人民见证了反腐败斗争从胶着状态到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再到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的历史转变。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解决沉疴顽疾任重道远。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蒿松劲退千寻。”面对已取得的成绩,纪检监察机关切不可有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始终盯住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和重点问题,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形成强大威慑。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源。在履行好执纪问责、审查调查职责的同时,纪委监委还有一项重要的职责就是监督,要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对广大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要立足提醒、教育和挽救,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四种形态”,经常红红脸、出出汗,把发现的苗头性问题遏止在萌芽状态,防止“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达到由管极少数、少数向管绝大多数推进。
狭路相逢勇者胜。全面从严治党永不停歇,反腐败也决不能、更不会半途而废。(王一 一)
编辑: 高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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