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尤为集中,再加上汛期的来临和辖区道路车流量的猛增,有针对性的开展酒驾、醉驾、毒驾这类违法行为的查处,严防可控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就显得特别重要。
2018年07月17日下午14时33分,榆林市高交大队榆佳中队民警在陕晋省际收费站查车时,忽然一辆牌号为鲁Q20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停在了距离检查区域50米处,根据查处经验,民警迅速赶到该车面前对其进行检查。当司机摇下车窗时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初步确定该驾驶员属于酒后驾驶,随后驾驶员沈某某被民警带到分队民警带至办案区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每6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沈某某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并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沈某某也因酒后驾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日驾驶人申某因驾驶证逾期未换证驾驶机动车;驾驶人魏某、闫某因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刘某因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分别被查获,均安规定依法处罚。
每一起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都是消除交通事故隐患的一次发力,预防交通事故是一个系统性的管理工程,榆佳高交会固化经验、创新形式,从可控性交通事故为切入点,结合路面查处这把利剑,全面提升交管前端管控,减少末端处置,切实前置事故预防措施,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张强)
编辑: 高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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